培训与技能鉴定处

培训与技能鉴定处概况

时间:2021-03-08    浏览:

培训与技能鉴定处成立于2020年8月,在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基础上,新增了职业培训工作职能,是学院面向校内外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认定及组织、统筹各部门实施职业培训工作开展的管理机构。培训与技能鉴定处下设综合管理科、培训科、技能鉴定科3个职能科室。

培训与技能鉴定处自成立以来秉承“校企合作、育训结合、技能提升、服务社会”的工作理念,以“职教二十条”为指导思想,以《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主要抓手,紧紧围绕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聚焦提质培优工作任务,依托商贸流通、财会金融、旅游管理、信息技术、餐饮食品、艺术设计等6大专业群,充分发挥商科类专业为主体、农畜产品加工类专业和艺术设计类专业为两翼的专业结构优势,积极开展工作。

2021年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先后获批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组织机构;获批呼和浩特市承担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录;获批2021年自治区教育厅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财经商贸和旅游服务类全国中职教师培训基地;获批粮食行业培训评价分支机构等。

培训与技能鉴定处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负责对全院培训、鉴定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对各级、各类培训办班审批、备案。

(二)起草培训、鉴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三)紧密联系各部门,积极开拓新的培训项目和市场,牵头组织申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国培项目。

(四)负责培训鉴定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各类培训信息、数据的集中报传工作,检查和监督培训过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加强培训鉴定过程的监控与培训质量评估。

(五)审核各系、部培训项目报审表以及相关协议、招生简章、宣传资料、媒体广告等;审核和颁发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认定证书等。

(六)及时协调解决培训、鉴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七)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的年度专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