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管理机构 >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通知公告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2023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

[ 2023-03-31 ]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成立于2003年5月,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职业高等院校,2018年获批为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获批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21年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促进中心首批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自治区数字校园标杆学校建设单位、自治区首批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学校,2022年获批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建设单位。

学院位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由原内蒙古商业学校(1952年建校)、原内蒙古粮食学校(1956年建校)和原内蒙古工业美术设计学校(1955年建校)先后合并组建而成。学院占地916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17391.48万元,现有教职工564人,在校生9300余人。70余年来,学院累计培养了9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学院对接自治区服务业,深入实施国家“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构建了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计算机应用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服装设计与工艺等6大专业群,其中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是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学院现开设43个专业,其中,有国家级优质校骨干专业4个、国家1+X证书试点专业18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国际合作办学专业1个。近3年来新生报到率、毕业生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均在90%以上。

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后,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类型教育的战略定位,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融入呼包鄂乌服务业发展大局,着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合作水平,正在向国内一流商科院校的目标砥砺奋进。

二、引进计划

现计划通过“绿色通道”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13名,详见《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31日(不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业绩成果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近,且以我院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内蒙古自治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内国有企业正式员工;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填写《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至电子邮箱:645750053@qq.com。

2.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到4月30日。

3.每个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报名,须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选择应聘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本科、硕士、博士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外语水平证明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学院根据岗位需求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来院参加资格复审。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理由。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将相关材料送学院人事处,由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按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相关信息和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海外博士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需同时提交所在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英语等级证书的同时提交英语等级证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引进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必要信息材料不全以及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引进资格。

五、评估认定

评估认定由专业课试讲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评估认定有关事宜将在学院网站发布。

六、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一)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二)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学院研究确定,可取消其引进资格。

八、确定拟引进人选及公示

(一)学院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情形,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报批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有关引进手续。

十、聘用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学院与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十一、待遇

学院为引进人才开展工作提供场所、设备、人员等必要条件,支持引进人才申请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刚性引进人才其配偶有意愿调入我院,且符合事业单位调动条件和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求的,可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引进人才在聘期内,根据自治区人才引进有关文件精神,给予住房补贴和科研经费支持。

(一)刚性引进第一至四类人才,住房补贴、科研经费等待遇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二)刚性引进第五类、第六类人才,住房补贴40万元,科研经费40万元。

(三)刚性引进第七类人才,住房补贴25万元,科研经费15万元。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引进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学院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

未尽事宜按上级现行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71-5279953

监督电话:0471-5279674

附件1.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
b47dccff3dc5d9a6449e4bbee03f5773.xls (34.50 KB)
附件2.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395ef8fb2739180b3595bbfd83e8edf6.docx (13.01 KB)

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