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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 2023-06-07 ]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已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按照《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学院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6月9日,专任教师2、专任教师3、专任教师4、专任教师6岗位的考生于上午9:00—12:00参加资格复审,其他岗位的考生于下午2:30—5:00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培风楼114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罗家营高职园区)。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下载打印)、1张1寸彩色近照。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护照)、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加盖出具证明的党组织公章)。

5.应聘岗位要求企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的证明原件(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经离职的还需开具离职证明等材料。考生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6.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7.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为准。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经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考生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联系电话

0471-5279953(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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