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2-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职称司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2-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要求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将与国家“双高双优”计划评审、“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认定挂钩,关系到职业院校达标工程实施,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压实填报主体责任,加强填报管理与数据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填报部门
学院所有部门。
三、填报人员
每个部门2人,其中:信息采集人员1人(主要负责填报本部门信息,为各部门已报管理人员),信息审核人员1人(主要负责对填报内容的审核,为部门负责人)。
四、填报流程
1.平台登录
“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平台网址 http://192.168.101.144)。
2.用户名
教师个人用户名为本人工号。部门信息采集人员用户名为部门名称首字母(小写)、部门信息审核人员用户名为部门名称首字母(小写)+sh。
3.密码
登录初始密码均为用户名,请登录后重新设置密码。
4.数据采集时间节点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之间的数据(注:学院录取的2023级新生信息也需要采集)。
五、数据采集批次
结合实际,数据填报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数据填报时间为9月6日—9月13日,第二批数据填报时间为9月15日-9月27日(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数据状态采集平台填报工作安排
政策法规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