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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关于遴选首批校内劳动教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1-10-29    浏览: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等要求,推动学院劳动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各系部遴选一批劳动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推进劳动教育基地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二、劳动教育基地自荐条件

(一)高度重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高度重视劳动育人,有效发挥以劳育德、以劳育智、以劳育体、以劳育美、以劳育劳作用。对开展劳动教育有整体设计或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劳动课程教学实践化、校内劳动常态化、家庭劳动经常化、社会劳动实践多样化,劳动教育管理机制健全,劳动课程相对完善,劳动实践资源相对丰富。

(二)特色鲜明。劳动教育在管理机制、课程实施、教育方式、活动模式、师资队伍和实践基地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能够利用当地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课程、活动有特色,已具备较好的教育效果,在当地范围内有一定影响。

(三)保障有力。将劳动实践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能够在开展劳动教育方面给予课程、经费、师资、场地等保障。

(四)服务中小学劳动教育。能够将本系部实践教学场所,为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建设提供场地支持,并能够提炼出适合中小学劳动实践技能点,给与课程建设、培训师资等保障。

三、自荐程序

(一)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申报。申报系部要提供准确、真实、具体的佐证材料和1500字左右的劳动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方案。

(二)审核确认。劳动美育教研中心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系部,评定为首批“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校内劳动教育基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积极配合做好劳动教育基地遴选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系部要发挥牵头、统筹、指导作用,从培育试点基地着手,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实践教育体系。要以双高校、示范校建设为抓手,形成鲜活案例,以点带面,推动学院劳动实践教育深入开展。

(三)报送要求。11月15日前将创建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校内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报劳动美育教研中心,电子邮箱:laodongmeiyu@163.com。

联系人:那森,联系电话:15335551515。

 

附件: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校内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表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29    

附件.doc
bbe4755b3ef3e3f0a5263fae6497c8db.doc (18.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