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关于开展政行企校合作情况统计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改革,促进产教融合深度合作,需要全面掌握学院与政府、行业、企业、学校(政行企校)开展合作情况(包括学院党政部门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办理业务的情况),为学院今后加强对校企合作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提供依据。为此,学院研究决定,对2016年以来正在进行的政行企校合作情况进行统计。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统计工作,填写《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政行企校合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做到统计数据全面、客观、准确,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统计表纸质版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学院校企合作中心(行政楼105),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校企合作中心邮箱:smxyxqhz@163.com,咨询电话:5279905。

 

附件: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政行企校合作情况统计表.xlsx
58eb7bfac3307873d441819957d9a3c6.xlsx (11.57 KB)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