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典型选树 郭丽丽典型事例

师德师风典型选树

前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改进我院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学院在一线教师中开展了典型选树活动,选树刊发一批师德师风优良、表现突出的优秀师德典型事迹,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加强品德修养、涵养高尚师德,守教育报国初心、担筑梦育人使命。

 

 

郭丽丽个人基本信息

郭丽丽,女,1966年出生,1987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律系,中共党员,法学教授。

个人座右铭

与爱牵手 与责任同行

 

 

 

典型事例

郭丽丽老师,三十五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脚踏实地、坚守理想;勤学笃行、德技双馨;春风化雨、桃李芬芳。

全国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自治区师德标兵、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学院名优教师。

一、理想信念的坚守者

郭丽丽老师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热情饱满,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强,讲政治、树正气,不计个人得失,潜心教书育人,得到广大师生的充分肯定。曾担任经营管理系党总支纪检委员,现任商务管理系党总支纪检委员、商务管理系教师党支部书记,教师党支部被学院评为优秀基层党支部。积极参与学院和系部建设,关心和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充分发挥“双带头人”的作用。

二、课程建设的带头人

35年来始终扎根教学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精湛、娴熟,课堂丰富、生动,注重学生德法兼修,深受广大学生的喜爱和赞誉,被学生称为“课堂的金教鞭”。每学期教学质量和年度考核均为优秀,被评为学院首届名优教师、首届教学十佳教师,多次获得学院“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承担全院财经类各专业的《经济法》《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等10多门法律课程和《企业文化》《物流英语》2门非法律类课程的讲授,《法律常识》在线开放课常年服务全院学生。

注重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带领团队进行课程改革和创新,提高教学质量。《经济法》课程为自治区精品课程、《法律常识》为自治区在线开放课程重点建设项目。是学院骨干教师,担任经济法教学团队负责人、在线开放课程《法律常识》负责人、经济法课程思政经典案例主持人、自治区精品课程《经济法》负责人、内蒙古在线开放课程重点建设项目《法律常识》负责人。

三、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35年的教学生涯、11年的班主任工作、3年的教学部副主任工作,始终不忘教书育人的使命,挑起思政担、做好育人活。关心学生的成长,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塑造学生的品格、品行、品味。倾情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突出能力培养和可持续发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浸润学生心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多次荣获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抗击非典”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四、以研促教的践行者

立足职业教育,坚持教学促进科研、科研提升教学,荣获学院首届科研十佳教师。独立撰写《浅谈高职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等多篇论文,获全国论文一等奖、优秀奖;主参编21世纪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经济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高职高专商务技能实训系列教材《商务技能实训》等多部教材;主持和参与《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职营销专业商务类课程实训教学研究》、中国教育学会重点课题《职业教育课程模式开发与评价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获全国优秀课题奖。

五、服务学院、服务社会的奉献者

担任学院首届法律事务工作室负责人,无偿为学院提供法律服务,审查和修改各类合同100多份,规范“施工”和“采购”合同文本,义务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法律咨询,为学院依法治校、防范风险、维护学院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担任创新创业导师,助力学院“双创”教育的发展。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担任教育部1+X职业技能项目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内蒙古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专家库”专家,内蒙古法学会法律教育研究会成员(曾任副理事长),内蒙古自治区高等院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专家评委,企业客座教授,会计等多个职业资格培训导师,本科和高职院校授课教授,享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