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学院在办公楼213会议室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培训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薛占彪主持。
学院党委副书记薛占彪主持培训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鹏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制定条例的法理分析、制定条例坚持的重大原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时代使命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重点剖析了“中华民族”入宪的重大意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的关系、民族团结进步立法的必然选择等问题。进一步教育引导我院教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鹏做专题培训
薛占彪要求全院要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和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实际,组织好进一步的学习,切实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以身作则,带头宣传《条例》,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全体环节干部、科级干部150余人参加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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