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介绍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12年成立学生资助中心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隶属于学工处。2020年,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两个科室成为独立的正处级教辅部门,即学生资助与心理教育中心,主要负责全院学生资助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我院的学生资助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校内外广大师生的肯定。2017年7月,学院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7月和2017年7月,先后两次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被内蒙古高教学会心理教育专业委员会评为全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我院学生在第二届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本专科院校第一名),并获评优秀组织单位;2014年和2017年,先后两次在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剧大赛中荣获三等奖。
二、部门职责
(一)学生资助工作范围
1.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资助政策,起草和制定学院各项大学生资助政策。
2.建立并完善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资助体系。
3.组织各系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4.做好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全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及学生“绿色通道”的管理。
5.负责全院学生勤工助学指导、岗位和酬金审核及协调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在校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和贷后管理工作。
7.做好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及励志教育工作。
8.做好应征入伍大学生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
9.负责各类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资料的分类与存档工作。
10.负责做好其他各项上级资助部门要求的工作,并定期向上级资助部门宣传和汇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进展与成效。
(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范围
1.协调制定并实施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和心理健康水平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
3.组织各系做好心理问题学生的追踪关注和监控管理。
4.面向全院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和发展咨询服务。
5.开展心理疾病学生的甄别、咨询与转介及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
6.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素质拓展训练,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指导学生心理社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7.开展学生发展、咨询辅导、预防干预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8.负责做好其他各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宣传和汇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进展与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