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此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十年成效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年度,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抓手和学院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载体,最大限度保障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本学年,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在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基础上,对照清单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做到目录全覆盖。

    (二)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从制度层面保障和落实信息公开,自2016年制定《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来,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职责,确保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不足及时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学院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增强各系部、各处室公开信息的自觉性和时效性,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公开。目前,学院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学院官网、官微、院内公示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各类会议纪要、党委或行政纸质文件、档案馆检阅等。2020年度疫情防控期间,学院还通过专题会议纪要以及视频会议形式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学院公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共涉及到9大项39条(详见附表)。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9—2020学年,学院官网发布“学院概况”及“党政部门”信息197条、“教学部门”及“教辅部门”293条、“新闻快讯”及“通知公告”信息信息224条、“党建思政”及“师德师风”信息30条、“科研动态”信息38条、“学生天地”信息50条;院务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基本信息”53条;学院官微发布信息700余条;学院通过校内通知、专题会议纪要向校内公开信息33条。印发党委、学院文件90份,其中疫情防控期间出台各项疫情防控制度38项;编印《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学报2期;召开党委会42次,院长办公会26次,共形成会议纪要68项;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22次,形成会议纪要22项,在全院内印发;召开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1次,期间举办各层面工作调研会、座谈会等30余次,公开办学治校相关信息。通过党委书记、院长信箱等载体完善校领导与师生员工沟通交流信息的渠道。通过“开门纳谏”方式受理师生员工提交的各类意见建议91件次。档案馆档案文件材料利用300余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具体情况

    按照《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条统计,学院主动公开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分工、学院机构设置、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在学院官网主页和“信息公开栏”“学院概况”“党政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等专栏中予以公开。学院章程已于2019年11月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并在学院官网“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开,同时以学院党委文件形式全院印发。教学、学生管理、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也在各部门专栏中予以公开。学院于2020年1月召开二届二次教代会,教代会院长工作报告也及时在学院官网“信息公开栏”和学院工作通报中予以公开。学院每五年制定一次发展战略规划,《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学院官网“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开。学院于每年春季开学发布本年度重点工作,在“信息公开栏”和党委文件中予以公开。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学院于每年10月末编制完成《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在“信息公开栏”中予以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通过学院官网“招生专栏”“信息公开栏”和学院官微积极主动向社会发布学院招生信息。通过走进各盟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现场进行学院招生信息宣传。修订和完善了《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简章》及报考指南等信息。及时公布分批次招生计划及近三年录取最低分。对网上报名、录取查询、通知书邮寄查询、入学须知等功能进行更新。利用公开电话、网络在线、微信等考生常用的通讯手段,进行宣传并解答考生疑问及近年来我院招生情况。参加主流媒体或门户网站举办的网上招生推介会,实时回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发布招生信息。在全国各地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期间,开通2部专线咨询电话和网上答疑,同时在学院专门设立了考生及家长咨询接待办公室,搭建起现场、网络、电话咨询平台,赢得社会好评。

    3.财务、资产收费信息公开情况。学院通过学院官网财务资产收费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各类招投标信息,年度预决算情况、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信息。学院财务处每年定期向校内各部门通报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在校园信息公开网站上对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学年内,学院对学费、住宿费等教育事业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根据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对各类收费项目以收费公示牌的形式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公示主要有以下形式:在新生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学院官网招生专栏和校内公示栏内,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学院本学年不存在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4.人事师资信息。本年度,学院在官网开设了“2020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2020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题频道,及时对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评估、考察人选名单、拟引进人员公示等环节向社会进行公开,努力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学院于2020年6月18日开展了第五轮内设机构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同时在学院官网开设“第五轮内设机构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现任内设机构处级干部聘期考核”专栏,主动公开聘任政策、聘任方案、内设机构及职责范围、资格审查情况、考察对象名单等内容。通过学院官网“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学年内环节干部任免、退休人员信息。本学年不存在院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和因公出国(境)情况。

    5.教学质量信息。通过学院官网“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学院全日制大专生人数、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等教学信息,公开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教学质量报告等信息。特别是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院在面临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强化毕业生就业信息线上宣传,通过官网官微及时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了《致用人单位的一封信》《致全体毕业生的一封信》和43个专业就业宣传,竭尽全力为毕业生和社会企业搭建沟通和联络的桥梁。在学院官微及时开设就业咨询专栏,极大地保证了疫情期间就业服务工作不断线。截至2020年8月31日,学院2020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71.46%。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通过学院官网“信息公开栏”、学院学生手册主动公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和管理办法及年度评审结果、学生奖惩办法、学生申诉管理办法、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信息。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学生管理专门制定了学生返校疫情防控方案、学生体温监测晨午晚检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报告制度、错峰就餐制度、错峰上下课制度、隔离管理办法等,通过学院官网官微和开学须知等方式告知学生、家长。特别是为尽早帮助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无法保障的学生家庭渡过难关,制定了《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将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前移,从2020年学生困难补助中抽取22.2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期间108名困难学生生活专用资助资金。复学后,在端午节也对全体学生进行了节日补贴。截至8月31日,共发布学院学生疫情防控纪实208条。

    7.学风建设信息。通过学院官网“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学院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学生考勤管理的暂行规定、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等信息。年度内印发了《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调整成立了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全院开展了“强师德 铸师魂”大会,引导教师努力成为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主动公开年度内学院与英国南埃塞克斯学院国际合作办学相关情况等内容。学院无来华留学生情况。

    9.其他。制定的《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预案》《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均以文件形式全院印发。学学院在事关学院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公开征求广大师生意见。此外学院还通过校内电子显示屏、各类会议及纪要、工作通报等方式和渠道公开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本年度,学院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年度,学院对重要事情、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信息通过网络等途径及时公开,师生反映良好。

    五、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学院纪检处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部门。本年度,学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而收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十年成效及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工作十年成效

    十年来,学院高度重视,不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公开渠道、平台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1.信息公开意识显著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学院自制定实施《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来,每年不断更新《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时督促相关系部处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学院各系部处室负责信息公开上报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宣传部负责信息审核上传工作,理顺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十年内未发生信息公开举报情况,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2.信息公开渠道不断畅通,信息公开手段不断创新。学院官网自2016年设立“信息公开栏”专门进行学院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以来,逐年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更新。学院官微近年来紧贴师生及社会需求,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上级政策及时传达、学院信息及时公开、师生及社会诉求及时传递,受到一致好评。学院还通过院内公示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各类会议纪要、党委或行政纸质文件、档案馆检阅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手段创新。各系部处室也积极搭建部门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学院官网部门专栏、学院统一管理的部门微信平台及时公开部门信息,畅通了师生获取信息的渠道,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

    (二)今后工作改进措施

    十年来,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但是,与上级要求和学院发展需要相比较,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公开信息专栏更新速度有待提升;信息公开队伍学习培训需要进一步强化等,这些将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下一步,学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加大信息和宣传工作在年终考评中所占的比重,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进一步充实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对社会和广大师生普遍关心和涉及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及时公开。要制定出台《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为需要获取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社会公众、师生等提供学院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指南服务,对每项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予以高效回复,让社会公众、师生满意。

    3.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为确保信息公开落实有力,学院需要着力构建信息公开专业化队伍,并始终将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摆在基础性位置加以推进。要加强信息公开联络员培训,增强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要及时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存在问题加以督导改进,督促信息公开队伍保持工作韧性。


附表: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事项清单